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九届河北省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47号)文件精神,做好我院第七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省赛项目选拔和推荐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赛事阶段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阶段(2023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1.各系开展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大创网报名截止时间6月30日,该项内容纳入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各学院大创网报名参赛项目数不少于200项,该项内容纳入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
2.资格审查。对申报的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对参赛者自身条件进行审核。若发现参赛项目不符合参赛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比赛阶段(2023年6月21日)
6月16日至19日各系完成系赛,各系6月19日推荐不少于4个项目参加校赛,其中目前打磨的15个种子项目重点推荐,6月20日校级复赛,6月21日举行校级决赛。
二、参赛报名
参赛报名。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以下简称“大创网”)进行报名,在“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通过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赛事咨询。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具体内容。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 青 年 创 新 领 袖 共 同 体 促 进 会 官 网 进 行 报 名 ( 网 址 :www.pilcchina.org),具体安排教育部另行通知。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全体在校生及毕业五年以内的校友均可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包括: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科研项目吸纳学生团队转化为的创新创业项目;学生自主创新项目;校友创业项目等。具体参赛对象资格要求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