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202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国家、省、校三级管理,引导和鼓励学校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积极组织校级计划项目,并在此基础上申报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河北省将根据教育部要求从省级项目中择优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各本科高校从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参加省级计划和国家级计划。申报省级计划项目数不超过校级立项项目数的1/2。申报国家级项目数不超过申报省级计划项目数的1/3。)各学院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数量将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具体要求及本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量按比例分配。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照《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进行管理。
二、项目申报
1.请各系按照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并按招生就业处要求的项目数量报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并填写《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于6月14日前发送至2465115810@qq.com。
2.项目团队成员全部为本科生,负责人尽量为大二学生。
3.各系申报校级项目数量20-30项,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数量将按照各系申报校级项目数量的比例及各系结题情况给定。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2: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附件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招生就业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