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2020、2021、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入结题阶段,请各系认真开展结题答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年延期项目及2021、2022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验收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0日(暂定)
三、验收方式
各系聘请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根据项目团队提交的项目立项申请书、结题总结报告、相关结题材料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审、验收。各项目团队须准备5分钟自述材料,主要展示自立项以来,项目所取得的成果,一般使用PPT展示(该材料与结题材料一同上报)。专家组将结合项目取得的成果及答辩情况,给出通过、不通过及暂缓通过意见。
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项目不能通过结题验收:
1、提供的结题文件、资料、数据严重短缺或不真实;
2、未完成预期主要成果;
3、擅自改变研究目标和内容等。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提交材料
1、项目立项申请书、结题总结报告和结题鉴定表(附件4、5),各一式一份,A4纸打印,其中立项时间按照项目申请时间为准;
2、项目相关成果复印件及扫描件:发表论文和刊物、获得专利、软件开发、通过鉴定的成果、获得科研成果奖励、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制作发明实物和课件等相关资料(一式一份)。
3、专家组评审意见表(附件6)一式一份,现场评审照片若干。
每个项目提交材料按照项目立项申请书、结题总结报告、结题鉴定表、证明材料(论文、论著、软件、技术图纸、产品、实物作品、专利等)、专家组评审意见表进行排序整理。
(二)报送要求及时间
1、请各系(部)通知到相关项目组及指导老师,认真做好结题验收准备工作;将项目验收材料按要求汇总、审查,分别填写《河北省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7)、《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8),A4纸打印,一式一份,于2023年6月10日下午下班前,以系(部)为单位,将项目验收材料报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启智楼B305)。
2、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2465115810@qq.com)。
3、各系请于5月25日前将本系具体负责结项工作的老师名单发送给贾双。
五、项目变更、延期及终止
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变更研究内容、研究人员、研究经费、提前或推迟结题等事项,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调整申报表(附件9),一式两份,说明变更内容、原因及对项目研究的影响,变更时间以具体变更时间为准,由指导教师和系(部)签署意见后报招生就业处,经批准后实施。
2020年立项项目不得延期,2021年项目原则上不能延期、2022年立项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以书面报告形式(附件10)提出延期申请,一式两份,指导教师及系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审批备案,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应届毕业生主持的项目不得延期,各系填写《延期项目汇总表》(附件11)。
凡无故未能按时结题或延期仍未结题的项目,学校将终止项目并停止经费的使用;承担项目的学生不得再申请本类项目,所在系申报“大创项目”的名额相应减少。
附件:
1.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2.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表
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家组评审意见表
4.河北省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5.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6.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调整申报表
7.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报告
8.延期项目汇总表
招生就业处
2023年5月20日